直播回顾|4月29日《第三直播室》:希望医疗有底线,希望你是健康的


安律说法儿

2019年4月29日,安翔律师参与了当天《第三直播室》的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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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律:医院和公司是两个概念,不管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必须要有医疗机构的资质。而在医疗机构中,医生和非医生也不一样,医生要有医生的从业资格,这是医师法中明确规定的。如果根本没有医疗机构的资质,也没有医生的资质,而冒充医疗机构和医生去行医,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应承担刑事责任。


主持人:那这个公司肯定是在这方面违法了,但是承包科室的好像是从哪儿退休下来的正规医生,经过包装,做成白胡子老头似的,在广告里看起来很像专家,这是虚假广告吗?涉及违法吗?


安律:首先,科室对外承包是不对的,承包人肯定是因为没有资质才会有承包医院科室的需求。其次,广告法要求据实表述和宣传,不能有过分的、极端的表述。比如“我肯定能把这个病治好”、“我是天下第一”,这种宣传内容是不被广告法允许的。

如果在广告中提供虚假信息,首先是违反广告法的,如果再用这种虚假的信息去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一开始就没想好好干,就准备骗钱,虚假广告只是骗钱过程中的一个手段,那么以诈骗罪诈骗金额达到三五千块钱就能立案的标准来看,它肯定构成诈骗罪的。所以现在警方也是按照诈骗罪处理的。


注:卫生部关于印发《2005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卫生部已撤销,但该通知文件现行有效)
第六点中提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制造、出售和邮寄假劣药品、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建立对医疗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主持人:案件发酵以后,莆田健康产业总会(由福建莆田六千家民营医院形成)发声,说这些涉案医院都不是我们莆田系的,并于4月27日对警方发布的文章进行回应,“我会全体会员务必提高品牌的树立,配合国家医改的全面成功,让患者认可、让政府放心”,并要求这些民营医院进行自查。您对此怎么看?


安律:莆田健康产业总会是怎样一种存在呢?在医疗领域,我们通常有医师协会、医疗机构的协会,比如中华医学会、北京医学会等,并在各区会有分会。医学会是卫生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或社团(因地而异),主管清晰,监管严格。而莆田健康产业总会所谓的“健康产业”到底是指医疗方面还是保健方面?看起来很模糊。所以健康产业协会的角色到底是怎样的,我们是很难界定的。

作为行业协会,本身不具有执法权,如果确认发现了可能违法违规的行为,有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就要介入了,这是一个行业协会的自查所不能代替的。

【展望】本身医患双方在民法上是平等主体,但由于专业技术上的巨大鸿沟,很容易形成强势和弱势之分,在这样一个行业面前,主管部门就必须要加强监管,只有他们有资格、有能力、有专业去衡平医患之间本不应该存在的不平衡关系。



网友问答



网友问答合集

【网友一】上班期间,由于客户出口伤人,骂得非常难听,我实在忍不住就与客户吵架了,公司说要扣我500元工资,这可是我一个月底薪的一半,公司有权这样做吗?

解答:从全部待遇中扣除后,实际所得工资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提示:首先,从服务人员的工作性质来讲,起码的素质还是要有所体现的。其次,即便公司规章制度有些不完善,但作为成年人,您充当服务者的角色,骂服务对象,能说规章制度没写就不知道吗,这应是题中应有之意。


主持人:应该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吗?


安律:从法律上其实也有这样的要求,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当众侮辱他人的情况,如果俩人互骂或互殴,谁的责任谁承担。但如果作为被骂的一方,法律上是要追究对方责任的。


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网友二】我女儿24小时护理我,是否给误工费和护理费,怎么计算?营养费怎么计算?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解答:

网友问题可理解为:受到人身伤害后,是否应由加害人赔偿护理费等费用?

应该给。首先要确定事故责任是对方的,那么作为被害人,因为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如果产生了护理费,比如雇佣了小时工等护工,这部分费用是可以拿票报销的;如果非雇佣护工而由家人护理,那么在规定的必要护理人数范围内,家人因护理而致收入受损,也是可以要求补偿的。至于营养费,如果基于疾病的性质需要加强营养,或者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上了需要加强营养,那么在合理范围内的营养费也是应该被支持的。


【网友三】我抵押贷款抵押了一辆车,现在还没到日期,我想提前还钱,对方不让看车,说先给钱后看车,他们有权利这么做吗?我该怎么办?

解答:根据网友的描述,我们可以判断其并不是跟正规金融机构做的抵押贷款,因为抵押贷款不转移占有。所以他很可能是跟小贷公司间或者个人间私签的合同。

如果合同有效,那么先看合同是怎么写的。如果约定付钱之前不交付车,那就要按合同办;如果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那提出对等交付是具有法律上合理性的,也就是我还钱,你把车还给我。


提示:不要经不太正规的渠道去做抵押,比如该网友所面临的风险到现在仍然没有消除。未来即便他的车回来了,但这段时间车在人家手里,有点什么隐患您也不清楚。


【网友四】小孩在上学的时候被同学掰断了手指,做手术的时候(对方)给了住院费,现在还没出院就不给住院费了,小孩打针吃药都让停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解答:孩子看病不能停啊,这是父母的义务!孩子打闹,如果责任清晰,那么谁的责任谁承担。有些学校会购买两种保险:意外险和责任险,意外险是当孩子发生意外时赔偿孩子本人的,责任险是保险公司对校方的过错责任进行赔偿的。家长可以询问一下校方是否购买了相关保险。


【网友五】事故发生后,子女坐飞机从外地来医院探望陪护,机票钱能报销吗?

解答: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看,亲友探望陪护的路费是不包含在对方的赔偿范围内的。若病人自己有转院的必要,且由原来的就诊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这个费用是可报销的。


【网友六】被人推倒致舟骨骨折,轻伤,出院报告右手腕关节功能障碍,右手指握拳功能受限。公安立案,已经送至法院了。右腕有钢钉一枚,为内固定,医院证明内固定不用取出,请问可以评残吗?有几级伤残可以评?对方是故意伤害罪,公诉。

解答:先明确两个鉴定的概念:1)伤害程度鉴定,是司法机关判案时确定刑事责任和量刑的依据;2)伤残等级鉴定,是民事赔偿中的依据。就该案来看,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刑事部分中,案件到达检察院后,对方为了取得谅解,通常会主动找到受害人,此时受害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赔偿诉求,如果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嫌疑人可能会被判不起诉或缓刑。但是具体的评残问题要找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网友七】推搡孕妇可以立案吗?我跟别人发生口角,一时冲动被讹诈了,去医院检查后(发现)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孕妇住院费用要由我报销吗?

解答:再冲动也不能推搡孕妇啊!人家现在没事算你走运,但凡检查出孕妇受到任何伤害,马上可以上升为刑事责任,您现在还能有空来提问,说明您幸运。至于推搡后的检查,虽然没什么坏结果,但这笔住院检查花费的费用必须报销。

希望这位网友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避免因为冲动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安律总结




安律总结





【寄语】今天网友的很多提问都涉及人们做事的底线问题,而此次的热点话题说的也是社会的运行要有底线,这两个底线都是我们要关注的。新时代提出了两个要求,一个是人民群众获得感要提高,另一个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以更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司法部门秉公判案,对于旧有的陋习和缺陷,触及底线的要严办,这样才能让老百姓的获得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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