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回顾|4月22日《第三直播室》:一个鸡腿引发的血案


什么是调解


调解


调解是法律程序的一种,严格来讲,是一种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调解是在法律的范围之内合法、合理、合情地调解,有些能调解,有些不能调解。

在上一期播出的宝马车主维权事件中,质检局和工商局应作出处罚,这部分不属于调解的范围,而是依法行政,该罚就得罚,不罚,行政机关就有问题了。而我们调解的是赔偿这个部分,双方协商多赔或者少赔。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直播回顾

鸡腿杀夫事件

事件:

丈夫忘买鸡腿,遭妻子持刀杀害身亡。


网友:不该因为考虑其抚养未成年子女而给予从轻处罚!

安律:“考虑抚养未成年而从轻处罚”的说法无法律依据!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该女子因为故意杀人可能将面临死刑立即执行或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不可能再低了。激情犯罪者内心的情绪积累可能不是一天形成的,如果调整不好,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所以会按规定处罚,不会从轻(除非达到司法鉴定中精神病的标准)。

主持人:婆婆能否追究儿媳的责任?

安律:婆婆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且民事部分的赔偿问题可以进行调解。虽然赔偿不能买回母亲的思念和眷恋,但在未来抚养孩子的过程中,钱仍将起到重要作用。

网友:婆婆能否提出从轻量刑的请求?

安律:可以提,但没有相关法律要求司法机关参考。(因为此处的儿媳不属于正当防卫,即使他人求情,也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参考。此处区别于:受迫害儿媳防卫家暴丈夫过程中将其误杀,婆婆念其贤良淑德拼死求情的分析思路。)

网友:会怎么判决呢?

主持人:可能是过失犯罪吗?

安律:从现有的描述来看,不会是过失犯罪,判决思路参见第一个问题的回答。



网友问答

网友问答合集

01

我在1982年与带着八岁孩子的丈夫结婚,没再生育,去年离婚了,我能和儿子提赡养的要求吗?

【解答】可以提,因为再婚时孩子是未成年,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权利义务与亲生子女是一样的。所以儿子要赡养您,百年以后也会继承您的遗产,正所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02

外孙女五岁了,女儿去年去世,女婿游手好闲、不管不问,我看孩子很可怜,我能要求抚养孩子吗?

【解答】《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要求,法定监护人首先是父母,母亲去世后,父亲也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亲具有严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孩子的情节,则有监护资格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监护人。但如果父亲只是游手好闲,可能达不到变更监护人的程度要求。即使不能成功变更监护人,外祖母也可以通过未成年保护委员会、村居委会等对监护人进行警示,或以诉讼的方式对父亲予以警告(因为不一定能胜诉,所以即使败诉也算是警告了)。但即使孩子的监护人被变更成他人,父亲也仍需支付抚养费用!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七条 【法定抚养义务人继续负担抚养费】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03

捡到宠物狗期间,精心照料并努力寻找其主人,在此期间狗咬了他人,随即找到了狗主人,谁为狗的行为买单?

【解答】一方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的饲养者和管理者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捡狗者作为管理人可从无因管理的角度为自己争取减轻责任,要求原主人分担无因管理造成的费用,虽然其在照顾狗的过程中有过失,但毕竟,原主人丢失饲养的狗亦具有过错,且捡狗人使狗免于流浪状态,减轻了其可能造成的损害。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04

爷爷靠租金维持生计,有租户交了三个月租金和一千块的押金,现租期未满,租户带走家具消失了,租户是通过中介介绍来的,我能不能直接找中介?

【解答】租户想提前解约,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故为了衡平其扣在房东处的押金而带走家具,但其行为属于盗窃!网友可根据中介在三方关系中的身份,来考虑如何追回损失:

1. 中介作为居间合同当事人:其签完合同后,就不再管租户和房东间的恩怨纠纷了,房东只能通过报警等方式找到租户解决;

2. 中介作为代管:代管租户是中介的义务,租户造成家具丢失的损失应由中介先行赔偿。


05

儿子被车撞,司机没驾照,能否向保险公司理赔?

【解答】保险公司的身份是基于合同关系履行合同义务的身份,首先要看保险公司在合同中是否约定对此种情形进行赔偿。按惯例,车主上保险后,若将车借给无驾照或醉酒者驾驶,应由肇事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没法对这种明显的危险驾驶行为保险,因为它过分提高了保险公司的保险义务,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理赔。综上所述,行为人没有驾照,是第一责任人,网友可在对无照驾驶者提起赔偿要求的同时,对车主提起连带赔偿要求。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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