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救救我丨车辆召回,其它损失厂家承担吗?

第二季 侵权责任篇

第9集 车辆召回,其它损失厂家承担吗?

【小德的烦恼】
车祸后的小德终于出院了。他决定,要做马路上强势的一方,出院后第一件事就是买车。
这天,他开着新买的长江炮带着家人出去玩,却不小心陷在了泥地里。幸好有辆哈弗路过,对他们实施救援。可是就在对方加速的一瞬间,长江炮的拖车钩直接被拉断了,砸向哈弗,导致其车顶直接被砸穿。
这个视频在网上迅速发酵,长江炮的厂商不得不将车辆召回。这期间小德给对方修车要花钱,自己家租车也要花钱,小德觉得特别冤。民法典,救救我吧。


【民法典来拯救你】

关于长江炮召回的事件,我相信大家都明白我们在说什么。咱们以小德的遭遇为例,他买的这辆长江炮,由于它自己本身设计上存在缺陷,明明是一辆越野车,却把脱钩设计成跟大梁垂直九十度的方式,遇到极限状态,一定会被拽掉飞出,引发伤害事故。当然,这不是设计师的故意行为,但是这种设计足够脑残,理应召回,符合《民法典》召回和赔偿损失的相关规定。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设计的产品存在缺陷,必须要由生产商采取补救措施,其中包括召回、包括重新设计、包括变更车辆装配的相关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召回了就完了?
当然不是,因为产品的缺陷已经造成了损害。比如说,小德的原车是一辆新车,拖车钩拽掉了,肯定是对原车的一种伤害。另外,对于拖拽的这辆哈弗车,由于拖车钩飞出,把人家的车从后到前豁了一个大口子。好在没有人员受到伤害,否则可能就是人命的问题了。但是人家的车恐怕也是严重损坏的状态了。
那么,两辆车产生的相应物损,以及小德在车辆召回期间没有车用,他租车产生相应的一些费用,所有的这种经济损失都要由生产商来负责。因为任何一件产品生产出来,一定要对消费者负责,这就是安全保障责任,否则未来有可能酿成大祸。
因此小德的这个诉求是合理的,会得到民法典的保护。

相关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侵权责任法》(2021年1月1日失效)

第四十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供        稿:安翔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沈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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