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救救我丨被侵权后的反击战

第二季 侵权责任篇

第7集 被侵权后的反击战

【小德的烦恼】

小德身在病床,心系餐厅。这天,他打开某点评网站,浏览顾客对他们店的评价。突然发现自己餐厅拍摄的精美菜品照片,出现在了别人的餐厅首页上,对方还把他们的logo水印给截掉了。自己精心做的菜、拍的图被他人盗用,小德很气愤,他该怎么办呢?


【民法典来拯救你】

小德遇到的困难还真是不少,一到了我们《民法典救救我》第二季,小德这个倒霉蛋就遇到了各种倒霉问题。不过没关系,有《民法典》来帮你解决这些问题。
小德今天遇到的问题,也是一个大家都会遇到的问题,因为网络生活现在比较发达,网络的侵权也越来越猖獗了。在《民法典》中,关于网络侵权如何维权的内容就规定在1195和1196两条。其中的对于侵权人、权利人和网络平台三方的关系进行了一个梳理。这两条规定具体是怎么说的呢?
当权利人认为自己的网络权利受到了他人的侵害,他可以向网络平台提出,要求网络平台进行断网、删帖、临时暂停服务等相关操作,以保护他的权益。但是提出申请的同时,他也要有相应的初步证据,还有他自己的真实信息。
网络平台在得到申请后,就要把申请同时转交到对方去,也就是权利人认为的侵权人。
对于侵权人,这个时候也可以维权。如果侵权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侵害他人的权益,他可以相应地给出一个声明,这个声明同样包括他反驳对方的初步证据以及他自己的真实信息。
网络平台在收到上述声明后,进行初步审查,认为任何一方有主张的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他就可以进行操作。
如果他认为权利人的主张合法,他就可以删除对方的侵权链接,采取停止服务的方式,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如果他审定认为,权利人的主张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权利人又坚持要求他删除相关的信息、采取操作,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他得到了对方的回应之后,可以拒绝,同时告知权利人,如果你认为我初步审核得不对,可以通过法院或者相关部门投诉,向官方的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来解决。这就是《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小德这件事就是一个典型的网络侵权,我们称之为“盗图”。不管在某宝、某东还是相关的某点评,都出现过这类的问题,所以小德就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195和1196条的规定进行自己的维权程序。

相关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供        稿:安翔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沈晴雯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