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回顾 |安翔律师点评未成年男孩弑母案


12月12日,安翔律师受邀参加BTV“第三直播室”的节目直播,本次以案说法的主题为最近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12岁少年弑母案”。一起来回顾一下安翔律师本期的讲解吧!


直播回顾

12岁少年弑母案

12月2日晚9点半左右,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杀害亲生母亲案件。死者陈某,34岁,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凶手正是她的儿子吴某,12岁,六年级在校学生。


【安律观点】对于孩子本身来讲,刑事责任无法承担,民事责任主要由父亲作为监护人来承担,并且只有受害者的父母能提起民事赔偿,对于这个悲剧来讲是悲上加悲。但是靶子不能打在孩子身上,孩子还不懂事,还不懂杀母亲的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的管理教育义务应当作更加详实科学的规定。



婚前购买单位福利房,按照新婚姻法,是否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我是超人”:我婚前出资购买单位福利房,按照新的婚姻法,是否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安律观点】既然是婚前购买,还是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形,那就纯粹是婚前个人财产。




母亲将回迁房赠与给哥哥,我已签字表示放弃 现在还能否反悔?

网友“企鹅”:因家中拆迁,分得回迁房一套,登记在母亲名下,房本尚未下发。母亲试图将该套房屋赠与给哥哥,哥哥准备了一份赠与协议,我已签字表示放弃。我想知道,在没有实际过户之前,能否返回撤销赠与?


【安律观点】赠与人在赠与合同在没有实际履行之前(不动产进行登记)可以撤销。而具体到本案,应考虑回迁房利益到底由谁享有。如果这个房子属于当事人、当事人的哥哥、当事人的母亲三人共有,那网友企鹅的行为应属所有权分割,其要求撤回合同的请求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