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V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之请再爱我多一点

      BTV第三调解室更新了!2019年1月21日,安翔律师受邀参与了最新一期《第三调解室》栏目——《请再多爱我一点》。完整内容可在腾讯视频中搜索观看。


 

      陈家老母亲今年83岁,耄耋之年的她有三个儿子。据她所说,三个儿子都非常孝顺。可近日,母亲有求于三个儿子,却遭到了小儿子的拒绝。

      陈家有两套房,都在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小区。其中,5号楼的一间房是陈家老父亲名下的承租房,13号楼里的两居室于1996年买为私产,房主也是陈家老父亲。2003年,陈家父亲去世,13号楼房子的房主一直没有变更。由于三个儿子先后都买了房搬了出去,母亲便盘算着搬到5号楼的一层居住,把13号楼的产权房卖掉给三个儿子平分掉。原本好意想为儿子们以后减少麻烦,不料老三却突然反悔,拒不签字。

      老母亲对儿子们很疼爱,手里的金戒指和现金都被他先后分给了儿子们。此次分配13号楼的房子,母亲只想一碗水端平,却没想到,她自认为最公平的想法,却遭到了老三的激烈抨击,认为她分配方案极不公平。经过几次家庭会议,母亲一步步和儿子们商量解决方案。后来母亲提出三三四的分配方案,老大老二支持,老三仍不妥协,却也没提出解决方案。

      经过进一步了解,原来1995年到1998年,除去父母73年的工龄,陈家父亲分三次交购房款,共计11508元,买下了13号楼的两居室,房主依然是父亲。可对于购房款,双方有着很大的分歧。陈家父母向老三要走了6000元钱,对于这笔钱,老母亲认为老三多年来与自己生活在一起却没交生活费,而不管对老三还是对老三的儿子,母亲都照料有加,因此这算生活费,而老三却坚持认为这是购房款,并据此主张房屋51%的份额。


      那么没有证据证明的6000元钱“购房款”,老三能据此要求51%的份额吗?最后调解能否顺利完成?请看《第三调解室》——《请再多爱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