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翔律师做客BRTV庭审纪实:咬伤法警、拒不执行?很“刑”!

在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2022年12月24日播出的《庭审纪实》节目中,房山法院的执行干警执行了一起相邻关系的案件。我所主任 #安翔律师 受邀,对该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期的内容吧!

视频来源:2022年12月24日播出的《占道堵住邻居大门 拒不执行咬伤法警》(安翔律师解读自14'18'' 开始,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观看完整节目。

苗先生是这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他说他们这儿原来是一条公共通道,路的尽头就是他家大门,但是赵女士一家将胡同收进了自家院子,将其大门堵死,堆放了一些杂物,直接导致了他们无法出入,响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

2022年3月1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对苗先生诉赵女士一家排除妨碍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经调查历年宅基地申请表等材料,查明胡同位置不属于赵女士宅基地范围,也并非其所说的自留地属于公共走道。现赵女士一家将原有南院墙拆除,并在西侧建设院门,在胡同东侧建了砖墙,导致胡同无法通行,影响了苗先生一家出行,构成了妨害,一审判决赵女士一家将堆放在南侧胡同内的杂物清除,并拆除西侧大门,恢复通行。之后,赵女士一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此次,苗先生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进行执行。

据杜法官介绍,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来执行这起案件,之前法警已经清理了部分杂物,可法院的车刚走,赵女士一家又用杂物堆占了通道。这已经是第二次执行了。

图为执行依据的判决内容。


此次执行过程中,赵女士一家多次想要冲破警戒线,拒不承认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后来,她慢慢地躺在散落的玉米上不再起来了。



就在赵女士倒在玉米堆上的时候,她的丈夫走进旁边的大棚,偷偷拿起农药,拧开盖子,往嘴边靠近。幸亏法警及时发现,一个箭步上去将农药打翻,制止了其自杀的行为,并将其控制。



将赵女士的丈夫安置在车上后,法警才撩开自己的左胳膊袖子查看,刚才在制止赵女士丈夫自杀时,赵女士的丈夫一口咬在了这位法警的手臂上。


将两名被执行人带上警车之后,执行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进行了下去。那么,对于赵女士及其丈夫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呢?



安律说法


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不动产所有权人都有对自己的不动产使用、处分的权利,不能因为在邻居的院落中有两个出入的门,就认为我可以拿杂物堵住一个,这显然是对申请人法律权利的一种侵害。
任何一个判决,他的生命就在于执行,法律的生命就在于落实。每一个生效判决都是应当被尊重的。无论作为被执行人的一方心里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其实都可以通过其他的合法方式解决,比如申请再审,以申诉的方式再进一步的维权。否则,在生效判决没有被改变的时候,都一定要尊重这个判决。

01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几次举动逐步升级。已构成妨碍法院执行生效判决。
所以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被申请人的几个行为,一个是缓缓倒在他们家的玉米秸秆丛中,找了一个比较好摔的地方,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来阻却执行。另外,他的家人不是去救助她,而是也拿了一个农药,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来阻确执行。这两个行为都是明确的要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也是对民事诉讼的一种妨害,按民事诉讼法来讲可以由轻到重进行罚款或者拘留。
而在此之后,他行为就非常危险了,因为他对法警使用了暴力。
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其中明确,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家不要认为司法警察、法警就不是人民警察,他们同样属于《人民警察法》保护的对象,也是属于袭警罪所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范畴。所以这个人的行为,就有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了。明明只是一个邻里纠纷的小事,却因为她的这种行为、对于法律的不尊重,可能演变成了一个对她更严重得多的一种惩处。所以我觉得这个对于被执行人来讲是非常不明智的。

02

对于在执行过程中,赵女士一家声称“其所占用面积是自家自留地,并且划分了四至,这起执行明显错误”的说法,安翔律师分析认为:

因为咱们国家的农村土地属于是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村集体代表全体的村民对相关的土地进行管理。所以如果说,她在案件中认为法官判的是有问题的,那未来可以通过寻找证据、申请再审或申诉来继续维权。比如说,如果她能够证明地方对她进行了审批,审批之后,确实是属于他们家的范围、院落、自留地,或者说最起码有一些村集体组织开的证明,一些正式的、可信的、可采纳的一些依据。否则空口无凭,自己占了一块目前为硬化道路的区域,就说认为这是我们家的地儿,那显然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

03

针对赵女士一家反复占用公共通道的行为,安翔律师也给出了一些忠告和建议。

如果他反复这么做,显然是从主观上故意追求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效果,就符合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妨害民事诉讼,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以及刑法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仍然有可能把一个简单的邻里纠纷上升到一个刑事案件。

如果说对于一份生效的判决文书,只要用的耍赖的方式,就不会得到执行的话,那法律还有必要存在吗?那样法律就没有任何权威了。所以法律上,是依据你的行为愈加的恶劣,那么法律有愈多的一些方式来对你进行惩处,直至你无法承受这种代价,所以我认为被执行人的思路整体上是对法律缺乏了一种尊重,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案件后续】现场完满执行。另,据了解,赵女士夫妇被带回法院执行局后主动承认了错误,并对咬伤法警一事表示悔恨。法官见两位老人确有悔改,也并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       稿:安翔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