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翔律师做客BRTV庭审纪实:烟头虽小事不小,随意乱扔风险大

在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2022年7月16日播出的《庭审纪实》节目中,我所主任安翔律师受邀,对“随意乱扔烟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解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期的内容吧!

视频来源:2022年7月16日播出的《庭审纪实:烟头虽小事不小 随意乱扔风险大

今天讲述的是一件看起来特别小的事——随手扔烟头,可能大家身边就存在着这种现象。即使扔烟头前已将烟头熄灭,但是这么做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甚至触犯法律。

西城区的某小区地下一层室外发生火灾,经过有关部门认定该火灾是由于遗留物火种引起的,造成了居民3万元的财产损失。为了弄清楚危险来自何处,住在地下一层的业主在同小区其租住的另外一套房屋外安装了摄像头,刚好可以拍摄到火灾发生地的楼上情况。随后发现在2022年2月6日、7日的凌晨,位于顶楼的房屋窗户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抛出一个烟头。虽然之前引起的火灾不能够完全确定是由该住户抛掷的烟头所引发的,但是很大可能性是其引起的。


安律说法


一个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一定是这种相关的行为已经太多了,到了不得不打击的程度,然后把这样严重的行为纳入到刑法打击的对象中。由于高空抛物事件层出不求,成为了“城市上空的痛”,在此情况下高空抛物罪应运而生。
安翔律师认为,虽然王某从楼上抛到楼下的只是一枚小小的烟头,可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却不容小觑。如果没有熄灭烟头,将烟头从高处扔下顶多是烫到人,不会砸死人。但是结合本案这个区域建筑物一层烟头落地的相关环境,王某从楼上抛掷烟头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起火隐患。如果说确实有可能造成起火隐患,而这个人又常年的要去这么做,那无形当中就大大提高了未来起火的可能性。所以高空抛物罪不要求实际上造成起火的后果,如果造成了起火的后果,就会同时构成了失火罪,可能要数罪并罚。
Q:是不是所有的高空抛物行为都会被认定为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到底有多大,决定了行为人最后应当受到多重的惩处。若行为人明知道这是一个大家经常出入的小区门口,将物品从高处扔下去完全有可能对人家直接造成死亡的风险,而且这个损害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群造成的损害,这个危险是即时存在的,那么就要按照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去定罪,这个罪相对于高空抛物罪要更重。所以同样一个高空抛物行为,根据该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不同,要有不同的定罪处罚。


相关法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供       稿:  安翔

排版校对 林丽宁

责任编辑 张希

主       编 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