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翔律师解读《民法典》——冷静看待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新鲜出炉,离婚冷静期C位出道,坊间议论颇多。大家都很担心,它会不会成为未来生活当中的一个炸弹?那么,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副主任,最高检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咨询专家安翔律师为您带来解读。


问题一、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呢? 

离婚登记本身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同时还存在一种叫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原来的婚姻法规定了一次申请,这次叫两次申请。哪两次呢?



 

一个叫申请离婚登记,还有一个叫申请发给离婚证。在两次申请的过程中,依据新的民法典有了一个反悔期——三十日,这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那具体怎么操作呢?就是在第一次双方一起去申请登记离婚之后,三十日之内,如果任何一方有反悔,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回,那么就会产生一个离婚登记无法完成的效果。但是大家也不要担心,如果产生了离婚冷静期所导致的离婚撤回,也仍然可以通过再次协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完成离婚。不是说您上了贼船就下不来,请放心。

问题二、离婚冷静期到底应该如何看待,是不是限制了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是双方自愿去结婚。离婚自由是双方自愿离婚,通过离婚登记离婚。如果一方自愿离婚,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那么离婚冷静期仅在登记离婚的过程中存在。那这是不是限制了咱们的婚姻自由

须知,所有的自由都是有限制的。比如说结婚的自由中,一夫一妻的限制、婚龄的限制;离婚限制的自由,包括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一年以内、妊娠终止六个月以内,包括对军婚的保护,这些限制始终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在这次民法典当中,新加入了登记离婚中的一个仅有三十天的冷静期。所以确实是增加了离婚登记的难度,但是并不见得对你的自由产生限制。您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离婚。

问题三、关于冷静期的制定到底有没有利于降低离婚率?

在我们的实践工作当中,如果一个人坚持要离婚,那么他始终都一定会去离的。所以,在只是加了一个冷静期的条件下,如果坚持离婚的人,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完成。所以离婚冷静期到底能不能降低离婚率,还有待实践中去验证。

 

  稿:安翔

排版校对:张希 

责任编辑:沈晴雯

  编:安翔

 

安翔律师介绍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

-最高检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咨询专家

-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奖获得者

-中国法学会会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研究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

-2014-2018年度西城区优秀律师

-CCTV社会与法频道《夜线》、《律师来了》栏目特邀法律嘉宾

-BTV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第三直播室》栏目法律嘉宾

-BTV新闻频道《有话就说》、《大家谈》、《锐观察》栏目法律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