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醉驾,三人涉刑——中新网访安翔律师谈玛莎拉蒂案

7月3日晚,河南永城市街头一辆玛莎拉蒂追尾一辆宝马车后,导致宝马车当场起火并造成人员伤亡,随即被舆论高度关注。

 

豪车相撞、醉酒驾车……在这起被贴上诸多标签的案件中,仍有团团迷雾亟待拨开。肇事者将面临法律怎样的惩罚?


案发视频。视频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豪车相撞,舆论哗然

 

这起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汽车追尾案,发生在7月3日晚,河南永城。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事发当晚7点左右,犯罪嫌疑人谭某某驾驶一辆玛莎拉蒂轿车和朋友张某某、刘某某相约在永城市区一家烧烤店用餐,22时20分,三人饮酒后,回到谭某某的车上

 

22时23分,犯罪嫌疑人谭某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载着刘某某和张某某从停车点离开。22时36分左右,谭某某驾驶的车辆与停在路边的多台车辆发生剐蹭,被周围群众拦停。拦停后,谭某某不知什么原因,又发动车辆,对其他车辆又剐蹭后逃逸。


现场民众记得,坐在玛莎拉蒂后排的乘客曾让驾驶员赶紧开车走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22时42分,谭某某驾车行驶到东环路与永兴路交叉口时,与一辆等信号灯的宝马轿车追尾,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后瞬间起火燃烧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朝亮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表示,经检验鉴定,谭某某驾驶的这辆肇事车,事故发生的瞬间,车速是120到135之间。

 

最终,这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导致2人死亡、4人受伤。7月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对肇事车内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通报。图片来源:@平安永城


——谭某某会被如何量刑?

 

事件发生后,作为肇事者的谭某某将被如何量刑,也是网友关注的焦点之一。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表示,醉酒驾车本身已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鉴于本案情节相当恶劣,后果相当严重,同时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安翔表示,在同时构成两罪的情况下,应当择其重者而罚之,即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具体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肇事现场。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车上同行人是否涉嫌犯罪?

 

与此同时,谭某某车上的另外两人也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安翔律师称,玛莎拉蒂车上其他同行人员是否涉嫌犯罪关键要看他们是否为犯罪行为的共犯。


安翔具体解释,本身坐一个醉酒驾车的人开的车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如果其在过程中有怂恿、帮助的行为,那么就构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犯,要按照此罪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安翔进一步解释,在本案中,由于在第一次肇事后,坐在玛莎拉蒂后排的乘客曾让驾驶员赶紧开车走。这种行为在法律中应认定为指使,同行人也被认定为主犯,可参照驾驶者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