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翔主任入选2017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

3月20日下午,北京市法学会2017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北京榜样”表彰会暨2018年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部署会在京召开。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安翔主任入选2017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

简要事迹: 

 一个个法律援助案件,我竭尽所能,一位位受援人,我用心搀扶,患病农民工兄弟的手我不能放开,见义勇为小英雄我必须一帮到底,每一个案件都能让我感到法律力量之强大,贫弱群体之艰难、法律援助之紧迫。

 


主要事迹:

 安翔,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共青团中央“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专家。现为 CCTV-12《律师来了》、BTV新闻频道《有话就说》、《大家谈》栏目、BTV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栏目常年法律嘉宾,且曾以特邀法律嘉宾的身份参与CCTV社会与法频道《夜线》栏目、风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之友》的节目录制,2009年入选新浪微博法律维权名人堂。参与编写的《中国残疾人维权案例选编》和《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分别在盲文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3年我从首师大法律系毕业,进入西城区司法局工作。正巧这一年,《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并实施。办理的第一个案件让我毕生难忘。一名来自河南省艾滋病村的农民工身患尿毒症,单位得知后不仅不予以帮助,反而骗他回家休假,后又发来一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是旷工。受援人的样子我仍旧印象深刻,面黄肌瘦、个子矮小,说话都是有气无力。面对这样的病情和社会负能量的摧残,他近乎崩溃,生命原本已亮起红灯的他更加陷入绝望。官司是必须要打,而且必须打赢,因为赢了医疗费就是峰回路转,输了官司就是死路一条。

 




我与农民工兄弟一起,孤注一掷!咨询、取证,秉烛夜读细致入微,酷夏到寒冬、仲裁到一审,当年的那个年轻人虽然是第一次承办案件,却没有让农民工兄弟失望,历时将近一年,官司打赢了!当事人感激不已,领导也纷纷夸奖,这个案例竟还有幸被司法部官方网站、北京青年报登载,后又入选了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例选编》一书。这些固然让我欣慰,但在本案中让我震撼的是法律力量之强大、贫弱群体之艰难、法律援助之紧迫,也许就是那一刻,注定了我与公益法律服务之间不可分割的缘分。

就这样,一个个案件——我竭尽所能,一位位受援人——我用心搀扶,那个年轻的法援律师从初出茅庐到业务能手再到专业尖兵。2005年,我承办的残疾少女陈某工伤赔偿案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北京市残疾人维权十大案例”;2006年我承办的蜜蜂伤人案被评为首届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北京市优秀法律援助案例;2011年,我承办的雪碧汞中毒案被央视新闻、法治进行时等媒体广泛关注,辩护词入选《中国法律援助》杂志评选的“优秀法律文书”。我的专业能力也得到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认可,几年间多次抽调到部里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随着工作的推进,我越发认为应当亲身实践自己对公益法律服务的思考,去追寻自己作为青年律师以来一直的梦想。2014年5月,我辞职成了一名社会律师,开办了北京德律师事务所。2014年9月,我所经过司法部、财政部的严格筛选,成为北京市仅有的三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律所之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至今,我所每年都能够超额优质的完成项目任务。2015年初,我带领律所与西城区司法局合作在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公益服务专岗,两年多来,德翔所公益法律服务专岗每天一位律师参与值班接待,共接听法律援助热线来电咨询2816人次,现场接待来访法律咨询

105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140余件,免费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160多位受援人提供了代理。
在各个公益项目中,我不仅仅是组织协调,也坚持亲自上阵具体承办其中的重大案件。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远赴四川省大竹县承办的八岁见义勇为小英雄“李微微”人身损害赔偿案。八岁的小姑娘为了救助落水同学,不幸身亡,保险公司和被救助者却拒绝赔偿,小姑娘家境贫寒,她的父亲在丧女的悲痛中不得不自行支付代理费提起了一审诉讼,而一审法院竟然仅判保险公司支付补偿款1万元。我在录制北京电视台《有话就说》栏目中得知此事,节目现场便承诺为小姑娘的家人提供法律帮助。此案受到新华社等多家大媒体的关注。办案中,我与当事人密切联络,全面调取证据,细致查阅一审笔录,组织多位资深律师一起研讨案件,最终以《保险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司法解释为切入点,同时结合2014年底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撰写了上诉状。庭审中,对方保险公司委托两名律师仍然拒不赔偿。我当庭与对方唇枪舌剑,寸步不让。辨析法理的同时,为了让法官能够充分考量这样一起轰动全国的案件将会对社会行为起到的指引作用,我引用了南京彭宇案判决导致的“扶不扶老人”的争论,向二审法官着重阐述了公序良俗原则是裁判中的重要标准。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关于补偿1万元的判决文书,改判为补偿小英雄家人5万元。从数额上说,这一结果并不让我满意,但能够改判一审显失公平的判决,为见义勇为小英雄争回更多的认可和尊严,才是我承办此案的最大成果。这个社会的良莠决定于社会正气是否可以弘扬,这直接决定着我们和我们的家人生活的环境,作为一名律师,我坚定地选择用公益法律服务的方式去承担自己的责任。

作为一名法律人,有机会去追寻自己不变初心的法律梦想这无疑是幸福且幸运的。在公益法律服务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这既是我作为律师的光荣使命,也是自己价值追求的必然道路。这条路,我会坚定地走下去!